为加强钥匙管理,防止实验设备被盗事件的发生,特制定如下钥匙管理规定:
1.实验中心钥匙由安全员专人管理,每个实验室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钥匙的领取、发放与收回工作。各实验室责任人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工作,平时钥匙不得随意放置。未经相关管理人员许可,钥匙不得随意配制,更不得随意转借他人。
2.学生在实验室进行课程实验、毕业设计、科技竞赛等活动,需要进入相关实验室,钥匙一律不得发放到学生手中,各实验室责任人统一进行实验室房门的开、关工作,并在学生离开后,进行房间电源和设备检查,确保安全。
3.各实验室的钥匙如有丢失,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,同时应采取措施,避免物品被盗事件的发生。
4.因钥匙转借他人、丢失或保管不当,又不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物品被盗等事件发生,将对实验室责任人进行处罚。
以上规章制度,望实验中心工作人员遵照执行。
自动化实验中心
2015年9月1日